本報烏魯木齊5月1日訊記者袁蕾報道:自治區(qū)發(fā)改委4月29日下發(fā)通知,重新核定機動車駕駛員初次參加培訓服務收費標準。其中,小型汽車(C1、C2)初次培訓服務收費標準從目前的2400元(不分駕校類別),調整為一類駕校3560元、二類駕校3420元、三類駕校3280元。新的收費標準從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jù)《通知》內容,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費包括報名費、安全信息服務系統(tǒng)IC卡、理論課時費、實際操作課時費。大型客車(A1)初次培訓費用中,一類駕校為5090元,二類駕校為4870元,三類駕校為4650元。城市公交車(A3)的培訓費用最高,一類駕校為6070元,二類駕校為5820元,三類駕校為5570元。
對特殊教學,《通知》也做了規(guī)定,駕校可根據(jù)學員自愿提出的附加學車方式(包括教學內容、教學形式等)要求,開展“一對一”的特殊教學活動。學員須自愿提出申請并簽訂駕駛培訓書面協(xié)議,明確約定“一對一”特殊教學內容、課時安排、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相關權利、義務、責任等,其培訓服務收費標準可由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在新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0%幅度內與學員協(xié)商具體收費標準,寫入書面協(xié)議中。
對于其他收費項目,《通知》規(guī)定,將“場地適應性訓練費”統(tǒng)一更名為“機動車訓練場地租用費”。機動車訓練場地租用費由租賃雙方按照“自愿協(xié)商、合理補償成本”的原則確定具體收費標準。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學員交納的培訓服務費中,由租用訓練場地的駕校自行承擔,不得向學員另行收取。
駕校為方便學員通行,向學員提供交通車輛的可收取交通費。交通費的標準由駕駛培訓機構合理確定,明碼標價。學員可自行選擇通行方式,駕培機構不得強行服務,強行收費。駕校為方便學員需要,可代相關部門或單位收取“體檢費、考試費、駕駛員證照工本費、安全信息服務系統(tǒng)IC卡遺失補卡費”,具體收費標準按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本文章摘自自治區(qū)交通廳網(wǎng)站)【黨務工作部供稿】